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通用名称:丽思青(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92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鱼腥草素钠。 |
本品每包含乙酰半胱氨酸0.1克。辅料:蔗糖、甘露醇、甜菊素、柠檬粉末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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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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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92 |
国药准字H2003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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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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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8mg,一日2次(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2mg/ml后肌内注射)。 2、静脉滴注:一次16-2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
口服。临用前加少量温水溶解,混匀服用,或直接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儿童:一次半包,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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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种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留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清疡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5.极罕见造血简明(贫血、白细胞减少程、血小板减少耀、全血细胞减少碰,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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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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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附件炎、盆腔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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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临床应用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注射后头晕等。 |
由于其化学结构中的巯基可使粘蛋白的双硫键断裂,降低痰粘度,使痰容易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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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可能的过敏反应。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在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