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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醒脑灵丸
清热醒脑灵丸

清热醒脑灵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醒脑灵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642

生产企业: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头目,醒脑安神。主治头晕目眩,头胀头痛,神疲乏力,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醒脑灵丸
清热醒脑灵丸
痛经宝颗粒
痛经宝颗粒
主要成分

当归、红花、肉桂、三棱、莪术、丹参、五灵脂、木香、延胡索(醋制)。

生产企业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642

国药准字Z410219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头目,醒脑安神。主治头晕目眩,头胀头痛,神疲乏力,失眠健忘。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长期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头目,醒脑安神。主治头晕目眩,头胀头痛,神疲乏力,失眠健忘。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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