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水解肽注射液
通用名稱:肝水解肽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5669
生產企業: 吉林敖東洮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輔助冶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由健康牛、豬的肝臟經酶水解提取制得的含有多肽類、核酸類、氨基酸類物質的無菌水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
|
生產企業 |
吉林敖東洮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2025669 |
國藥準字H51023508 |
|
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輔助冶療。 |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
|
用法用量 |
1、肌肉注射:一次20-40mg,一日1次。 2、靜脈滴注:一次100m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釋后緩慢滴注。 |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
|
副作用 |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肝昏迷、嚴重氮質血癥及氨基酸代謝障礙者禁用。 |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癥狀等。神經系統癥狀:眩暈;消化系統癥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統癥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系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系統癥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系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
|
禁忌 |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
|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輔助冶療。 |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
|
藥理作用 |
尚未見有關不良反應的報道。 |
||
注意事項 |
1、本品為生物制劑,長時間高溫,能使本品變濁或沉淀,應立即停止使用。 2、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無該方面研究資料。 4、兒童用藥:尚無該方面研究資料。 5、老年用藥:尚無該方面研究資料。 6、藥物過量:尚無該方面研究資料。 |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