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亮氨酸顆粒
通用名稱:復方亮氨酸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2801
生產企業: 鞍山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慢性肝性腦病、肝硬化、慢性活動性肝炎及慢性遷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謝紊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為復方制劑,主要成分為亮氨酸、異亮氨酸、纈氨酸。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參,射干,牛蒡子,桔梗,陳皮,甘草,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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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鞍山制藥有限公司 |
云南金碧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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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1022801 |
國藥準字Z200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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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適用于慢性肝性腦病、肝硬化、慢性活動性肝炎及慢性遷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謝紊亂。 |
彝醫:中醫: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風熱或痰熱所致的咽喉腫痛,咳嗽、痰多、發熱、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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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肝性腦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沖服,或遵醫囑。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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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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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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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適用于慢性肝性腦病、肝硬化、慢性活動性肝炎及慢性遷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謝紊亂。 |
彝醫:中醫: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風熱或痰熱所致的咽喉腫痛,咳嗽、痰多、發熱、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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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未發現有不良反應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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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
1.忌煙酒、辛辣、魚腥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藥。3.體質虛寒者慎用。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4.屬風寒感冒咽痛者,癥見惡寒發熱、無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體有化膿及全身高熱者應去醫院就診。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