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熱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稱:清熱解毒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2020214
生產企業: 紅桃開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熱面赤、煩躁口、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銀花、玄參、地黃、連翹、梔子、甜地丁、黃芩、龍膽、板藍根、知母、麥冬。輔料為蔗糖 |
大青葉 柴胡 黃芩 荊芥 桔梗 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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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紅桃開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山東明仁福瑞達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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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42020214 |
國藥準字Z2008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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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熱面赤、煩躁口、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消熱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發燒,頭痛鼻塞,咳嗽噴嚏,咽喉腫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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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兒童酌減;或遵醫囑。 |
開水沖服。1至3歲小兒,一次半袋,4至6歲,一次1袋,9至14歲,一次1.5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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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確。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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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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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解毒。用于熱毒壅盛所致的發熱面赤、煩躁口、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
消熱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發燒,頭痛鼻塞,咳嗽噴嚏,咽喉腫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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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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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尚不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