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氟奮乃靜片
通用名稱:鹽酸氟奮乃靜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1202
生產企業: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癥,有振奮和激活作用,適用于單純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癥的情感淡漠及行為退縮等癥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氟奮乃靜,其化學名稱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鹽酸鹽。 |
本品主要成分為左旋多巴,其化學名稱為:3-羥基-L-酪氨酸。其結構式為:C9H11NO41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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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
廣西壯族自治區凌云制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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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31021202 |
國藥準字H4502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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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癥,有振奮和激活作用,適用于單純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癥的情感淡漠及行為退縮等癥狀。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綜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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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從小劑量開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漸增至一日10~20mg,高量為一日不超過30mg。 |
口服開始一次250mg,一日2~4次,飯后服用。以后視患者耐受情況,每隔3~7日增加一次劑量,增加范圍為每日125~750mg,直至最理想的療效為止。每日最大量6g,分4~6次服用。腦炎后及老年患者應酌減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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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對吩噻嗪類藥過敏者。 |
1.嚴重精神疾患、嚴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潰瘍和有驚厥史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3.兒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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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兒童注意事項: 6歲以下兒童禁用。6歲以上兒童酌情減量。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慎用。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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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癥,有振奮和激活作用,適用于單純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癥的情感淡漠及行為退縮等癥狀。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綜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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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屬哌嗪類吩噻嗪,抗精神病作用主要與其阻斷腦內的多巴胺受體(DA11)有關,抑制網狀結構上行激活系統而有鎮靜作用,止吐和降低血壓作用較弱。 |
本品為擬多巴胺類抗帕金森病藥,左旋多巴為體內合成多巴胺的前體物質,本身并無藥理活性,通過血腦屏障進入中樞,經多巴脫羧酶作用轉化成多巴胺而發揮藥理作用,改善帕金森病癥狀。由于本品可以增加腦內多巴胺及去甲腎上腺素等神經遞質,還可以提高大腦對氨的耐受,而用于治療肝昏迷,改善中樞功能,使病人清醒,癥狀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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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并進行相應的處理。 4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5癲癇患者慎用。 6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 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
1.高血壓、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氣管哮喘、肺氣腫、肝腎功能障礙、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質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療有效者,應緩慢恢復正常的活動,以減少引起骨折的危險; 2.用藥期間需注意檢查血常規、肝腎功能及心電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