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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3046

生产企业: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氨金黄敏颗粒
氨金黄敏颗粒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草莓香精。

生产企业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3046

国药准字H200465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温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包,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包,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包,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小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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