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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588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琪圣(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鞣酸蛋白酵母散
鞣酸蛋白酵母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鞣酸蛋白0.1克、干酵母0.1克、口服葡萄糖0.1克。辅料为: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588

国药准字H610225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用于儿童肠炎或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用法用量

本产品应临用现配。先用5%葡萄糖注射用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10ml溶解后,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静脉滴注。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推荐剂量:成人每日400m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

口服,1岁以内:一次1包;1~3岁;一次2包:4~6岁:一次3包;7岁以上:一次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过量服用可引起便秘。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18岁以下患者禁用。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人注意事项: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医嘱。

成分

肺炎,假单胞菌感染,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用于儿童肠炎或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药理作用

本品中鞣酸蛋白经口服后在肠内经胰蛋白酶分解,缓慢释放出鞣酸,使肠粘膜表层内的蛋白质沉淀,形成一层保护膜而减轻刺激,降低炎症渗透物和减少肠蠕动,起收敛止泻作用。干酵母为啤酒酵母菌的干焊菌体,富含维生素B族。对消化不良在辅助治疗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1.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腹泻不能应用本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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