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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58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头痛,臂丛神经痛,发热,神经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II)
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生产企业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58

国药准字H109000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头痛,臂丛神经痛,发热,神经痛,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1~2片,6岁以上儿童每次1/2~1片。一日3次可以用水或饮料吞服。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学龄前儿童不宜服用。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成分

头痛,臂丛神经痛,发热,神经痛,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药理作用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药品,扑热息痛和异丙安替比林系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前列腺素的合成产生镇痛作用,咖啡因能增强镇痛效果;解热作用系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而起作用。【药代动力学】本品主要通过胃肠迅速吸收,其中扑热息痛血浆峰值在30~120分钟内出现,半衰期为3~4小时。主要通过肝脏代谢成为葡萄糖醛酸和硫酸盐化合物,经肾脏排泄。异丙安替比林血浆峰值在15~30分钟内出现,半衰期为1~3小时。亦主要通过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注意事项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未证明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证明对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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