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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恩替卡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60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
拉克替醇散
拉克替醇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恩替卡韦。

拉克替醇。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60

国药准字H200702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2、推荐剂量: (1)成人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mg。 (2)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本品可以吞服或加水分散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 3、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观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5、治疗期:关于本品的最佳治疗时间,以及与长期的治疗结果的关系,如肝硬化、肝癌等,目前尚未明了。

口服,可于就餐时服用或与饮料混合服用。1、肝性脑病:以每日排软便二次为标准,增减本品的服用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6g,分3次于就餐时服用。2、便秘:成人起始剂量为第一日20g于早餐或晚餐时一次服用;第二日起,每日10g,于早餐时一次服用。如果大便次数大于3次/天或大便形状呈泥浆状或水样便时,可减半用量。适宜的剂量是每日排便一次,一般在服药几个小时后出现导泻作用。

副作用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本品在结肠发挥作用,肠道不通畅(肠梗阻、人造肛门等)患者不得服用本品。半乳糖不能接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出现不易察觉的半乳糖血症(一种罕见的遗传代谢病),故应禁用本品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药理作用

1、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在本品的国内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腹泻、恶心、大便稀、月经延期、皮疹、血肌酐升高,均为轻中度;观察到实验室检查异常的项目有: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血清肌酐。 2、恩替卡韦片: (1)因马来酸恩替卡韦吸收入血后仍为恩替卡韦,因此口服恩替卡韦制剂产生的以下不良事件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等状况在服用本品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后也可能发生。 (2)在恩替卡韦片国内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ALT升高、疲劳、眩晕、恶心、腹痛,腹部不适、上腹痛、肝区不适、肌痛、失眠和风疹。这些不良事件多为轻到中度。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试验中,本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拉米夫定相当。 3、在恩替卡韦片国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 (1)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 (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瘙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注意事项

1、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 2、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3、患者在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要进行HIV抗体的检测。应告知患者如果感染了HIV而未接受有效的HIV药物治疗,恩替卡韦可能会增加对HIV药物治疗耐药的机会。 4、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包括血透析或CAPD的患者,建议调整恩替卡韦的给药剂量。 6、肝移植受体患者:恩替卡韦治疗肝移植受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如果认为肝移植受体需要接受恩替卡韦治疗,其曾经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如: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治疗,应在恩替卡韦给药前及给药过程中严密监测肾功能。 7、警告: (1)停止治疗后的肝炎加剧:当慢性乙肝患者停止抗乙肝治疗后,包括恩替卡韦在内,有报道出现乙肝严重急性加剧。对那些停止抗乙肝治疗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应从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等方面严密监测并且至少随访数月。如必要,可重新恢复抗乙肝病毒的治疗。 (2)核苷类药物在单独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时,已经有乳酸性酸中毒和重度的脂肪性肝肿大,包括死亡病例的报道。 (3)合并感染HIV:尚未在HBV合并HIV感染并且未接受有效的HIV治疗的患者中评价恩替卡韦。有限的临床经验提示,如果恩替卡韦用于慢性乙肝合并HIV感染且未经抗HIV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对HIV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的耐药。微生物学抗病毒活性,抗HIV病毒活性)。因此,不建议HBV合并感染HIV并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应该检测所有患者的HIV抗体。尚未进行恩替卡韦治疗HIV感染的研究,因此不推荐该用途。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恩替卡韦对妊娠妇女影响的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当对胎儿潜在的风险利益作出充分的权衡后,方可使用本品。目前尚无资料提示本品能影响HBV的母婴传播,因此,应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以防止新生儿感染HBV。 (2)恩替卡韦可从大鼠乳汁分泌。但人乳中是否有分泌仍不清楚,所以不推荐服用本品的母亲哺乳。 9、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10、老年用药:由于没有足够的65岁及以上的老年患者参加本品的临床研究,尚不清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对本品的反应有何不同。其他的临床试验报告也未发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的不同。恩替卡韦主要由肾脏排泄,在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可能发生毒性反应的危险性更高。因为老年患者多数肾功能有所下降,因此应注意药物剂量的选择,并且监测肾功能。 11、药物过量:目前尚无使用本品过量的相关报道。在健康人群中单次给药达40mg或连续14天多次给药20mg/天后,未观察到不良事件发生的增多。如果发生药物过量,须监测患者的毒性指标,必要时进行标准支持疗法。单次给药1mg恩替卡韦后,4个小时的血液透析可清除约13%的恩替卡韦。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用法用量】)。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药。 4、如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恶心,可在就餐时服用。 5、若服用本品一周仍未排便,应向医生咨询。自己服药时间不要超过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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