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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牛磺酸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583

生产企业: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牛磺酸滴眼液
牛磺酸滴眼液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生产企业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583

国药准字H2001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药理作用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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