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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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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35

生产企业: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三磷酸腺苷二钠片
三磷酸腺苷二钠片
主要成分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生产企业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35

国药准字H45021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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