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谷酰胺注射液
通用名稱:乙酰谷酰胺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3664
生產企業: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消瘀散結。用于原發性肝癌,肺癌,直腸癌,惡性淋巴瘤,婦科惡性腫瘤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斑蝥、人參、黃芪、刺五加;輔料為甘油(供注射用)。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為酮康唑20毫克,輔料為十二烷基硫酸鈉、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鈉液、EDTA-2Na、無水亞硫酸鈉、十二烷基甜菜堿、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雙硬脂酸酯、7.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氫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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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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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53664 |
國藥準字H200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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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消瘀散結。用于原發性肝癌,肺癌,直腸癌,惡性淋巴瘤,婦科惡性腫瘤等。 |
用于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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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靜脈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鈉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與放、化療合用時,療程與放、化療同步;手術前后使用本品10天為一療程;介入治療10天為一療程;單獨使用15天為一周期,間隔3天,2周期為一療程;晚期惡病質病人,連用30天為一療程,或視病情而定。 |
局部外用。花斑癬,每日1次,連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每周2次,連用2-4周。將本品適量涂于皮膚或已潤濕的頭發上,搓揉3-5分鐘后,用水洗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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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
局部使用本品治療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見的不良反應有:用藥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油膩或干燥,用藥局部頭發紋理異常、干燥或油膩。有報道對頭發受到化學損傷或灰發的病人,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現頭發褪色。此外,偶見過敏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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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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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解毒,消瘀散結。用于原發性肝癌,肺癌,直腸癌,惡性淋巴瘤,婦科惡性腫瘤等。 |
用于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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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首次應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現面紅、蕁麻疹、發熱等反應,極個別患者有心悸、胸悶、惡心等反應。 |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如發癬菌屬,表皮癬菌屬,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殺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緩解通常由花斑癬、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頭皮屑)引起的脫屑和瘙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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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詳見說明書 |
1.使用2~4周后,癥狀無改善或加重,應停藥并咨詢醫師或藥師。 2.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應用水沖洗。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