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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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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042

生产企业: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寒喘祖帕颗粒
寒喘祖帕颗粒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葫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生产企业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042

国药准字Z201130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g,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如症状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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