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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停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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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喘停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464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喘停膏
咳喘停膏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赭石、蛤壳、瓦楞子(煅)、紫苏子、知母、枇杷叶、桑白皮(制)、百部(制)、南沙参、桑叶、紫菀(制)、白前、麻黄(制)、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炼蜜、枸橼酸、苯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464

国药准字H201031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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