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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53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沉香化滞丸
沉香化滞丸
主要成分

板蓝根等。

沉香、牵牛子(炒)、枳实(炒)、五灵脂(制)、山楂(炒)、枳壳(炒)、陈皮、香附(制)、厚朴(制)、莪术(制)、砂仁、三棱(制)、木香、青皮、大黄。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53

国药准字Z620209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沉香化滞丸,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沉香化滞丸,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年老体弱及大便溏泻者不宜服本药。 3.妇女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平素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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