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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眼氨肽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706

生产企业: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新雪颗粒
新雪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详单与鲜牛眼球2.5g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生产企业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706

国药准字Z210204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副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禁忌

成分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目前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感染,开瓶后宜在10日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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