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食物變態反應鑒別診斷
一、鑒別
食物過敏引起的癥狀具有多樣性和非特異性,應與非變態反應所引起的消化道和全身性疾病鑒別,如各種原因引起的消化不良、膽石癥、炎癥性腸病、乳糜瀉等。
進食某些食物后引起的不良反應,不能都認為是食物過敏。現引用1984年美國過敏和免疫學會提出的關于食物異常反應的概念如下。
1.食物異常反應(abnormal reaction of food) 食物異常反應是一個總的概念,適用于由攝入的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劑引起的所有異常反應,包括人體對食物成分或添加劑引起的免疫反應(IgE介導和非IgE介導的免疫反應)及非免疫性副反應,如食物不耐受,中毒性、代謝性、藥理性和特異體質的反應,以及精神心理因素所引起的異常反應等。
2.食物不耐受(food intolerance) 食物不耐受是指食物和(或)添加劑引起的異常生理反應,是由食物或添加劑引起的非免疫反應(如中毒性、藥理性、代謝性、感染性反應及其他非免疫因素所致的異常反應),它與食物異常反應的主要區別是不涉及免疫反應,但可由非免疫因素引起的肥大細胞釋放炎癥介質參與。
3.食物中毒(food toxicity/poisoning) 食物中毒是由于進食被毒物污染或本身具有毒性的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劑,在效應部位積累到一定量而產生的全身性疾病,可分為細菌性和非細菌性食物中毒兩大類。毒物可來自污染的微生物與食物本身(如河豚、生魚膽等),也可源于其他化學物質(如砷、汞、有機磷農藥等)。此異常反應一般無免疫因素參與。
4.藥理樣食物反應(pharmacologic food reaction) 藥理樣食物反應指食物及其衍生物和(或)食物添加劑中含有內源性藥理作用樣物質(如咖啡因、組胺等),攝入機體達到一定量后,產生的某種藥物所具有的藥理作用及表現。
5.假性食物過敏(food pseudo-allergy) 假性食物過敏多指由于精神及心理因素引起的食物異常反應,其臨床表現類似食物過敏,但不涉及免疫機制介導的化學介質的釋放。
6.食物過敏(food allergy/hypersensitivity) 食物過敏是指部分人群由食物或食物添加劑引起的免疫反應。進食少量有關食物即可誘發,與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劑的生理作用無關,涉及免疫機制引起的化學介質的釋放。
食物中毒、藥理樣副作用和食物不耐受等一般不涉及機體的免疫反應,與食物的過敏反應不同,臨床上應注意區分,尤其應避免將食物過敏反應誤診為食物的毒副作用或食物不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