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腔靜脈后輸尿管一般治療
一、治療
治療方案應根據腎功能受損害的程度而制定。對于無顯著的臨床癥狀者,則無須手術。如患腎有嚴重積水、反復感染而又久治不愈,合并結石和腎功能嚴重受損而同時對側腎功能良好,則可做腎、輸尿管切除術。如腎功能尚佳,應保留腎臟,在腎盂與輸尿管連接處上方切斷,游離輸尿管,并套過下腔靜脈,使之復位后再作吻合。在某些情況下,受壓處和梗阻以上的輸尿管往往因感染及纖維性變而與下腔靜脈緊密粘連,以至無法剝離時,只能作腎切除術。輸尿管下段切斷和游離復位后,作輸尿管-輸尿管端端吻合術者,易產生吻合口狹窄或損傷供應血管,最后有可能導致第2次手術而將腎切除。1957年Goodwin等提出采用切斷下腔靜脈使輸尿管復位、再行下腔靜脈吻合的方法,獲得良好療效,有人認為此法危險性較大,但仍不失為可選用的治療方法之一。
二、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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