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政策聯合會和山東食品藥監局《山東省百白破疫苗補種原則工作實施方案》,從7月中下旬剛開始,我國有關地域的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中已相繼集中化進行。那麼百白破補種計劃方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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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目標
此次補種目標為打疫苗過長春長生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生產批號201605014-01)的少年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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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標準
此次補種依照知情人、同意、完全免費的標準,相匹配補種少年兒童井然有序進行百白破疫苗補種。
補種工作中正常情況下由少年兒童原打疫苗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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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應用的疫苗
補種應用的疫苗為武漢市醫療器械研究室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統一供應,各市區、縣疾病控制中心及打疫苗企業依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規定,搞好疫苗存儲運送和供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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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劑次和間隔時間
正常情況下,少年兒童打疫苗過幾劑次不過關的百白破疫苗,應相對地補種幾劑次達標的百白破疫苗。綜合考慮到補種疫苗可能產生副作用和不補種疫苗可能產生病癥(百日咳、破傷風)的風險性,≤5歲少年兒童打疫苗百白破疫苗總計打疫苗劑次(包含不過關劑次)應≤5劑。實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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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免疫力(第1、2、3劑)打疫苗過不過關疫苗的少年兒童
1、基本免疫力只打疫苗過1劑次不過關疫苗,且沒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少年兒童。進行基本免疫力(前3劑,包含不過關疫苗劑次)后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基本免疫力第3劑間距≥6月,加強免疫劑次延遲至與補種劑次間距≥12月。
2、基本免疫力只打疫苗過1劑次不過關疫苗,且進行加強免疫(第4劑)的少年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距12月。
3、基本疫苗接種過隨意2劑次或3劑次不過關疫苗,且沒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少年兒童。進行基本免疫力(前3劑,包含不過關疫苗劑次)后補種2劑,補種的第1劑與基本免疫力第3劑間距≥6月,補種的第2劑與補種第1劑間距12月,原加強免疫劑次已不打疫苗。
4、基本疫苗接種過隨意2劑次或3劑次不過關疫苗,且進行加強免疫(第4劑)的少年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距12月。
02
加強免疫(第4劑)打疫苗過不過關疫苗的少年兒童。
提升疫苗接種過不過關疫苗的少年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距≥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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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別的疫苗打疫苗的間隔時間。
為防止產生疑是疫苗接種出現異常反映后調研和解決繁雜,補種的疫苗不可與別的疫苗另外打疫苗,補種的疫苗與別的疫苗中間間距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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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破疫苗的加強免疫。
依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的規定,所述少年兒童6歲時需應用白破疫苗加強免疫1劑。
早期,各有關疫苗接種企業已根據檢查管轄區少年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簿)或少年兒童疫苗接種個例信息內容,核查并備案打疫苗了效價不過關疫苗的少年兒童名字、出生年月及疫苗接種信息內容,明確了此次補種目標、補種劑次和補種時間。
疫苗接種企業將根據電話等方法逐一通告少年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到疫苗接種企業補種百白破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