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出血性疾病一般治療
一、治療
1.局部止血
對于患兒的出血的制止,首先采取局部止血法:
(1)壓迫或加壓包扎。
(2)冰袋。
(3)腎上腺素滴液加棉球壓迫局部。
(4)止血粉、云南白藥、三七粉、白芨粉、馬孛粉。
(5)凝血酶、纖維蛋白原、纖維蛋白海綿、凝血活酶制劑、淀粉海綿、纖維蛋白氧化纖維素、吸收性明膠海綿等。
2.血管因素所引起出血的治療
常用:
?、偬J丁;
?、诳ò涂私j(安絡血);
?、鄯踊且野?止血敏);
?、芫S生素C。
3.血小板因素引起出血的治療
可用:
①潑尼松(強的松);
②輸血;
③輸濃縮血小板。
4.凝血因子缺乏引起出血的治療
補充凝血因子或血小板,以床性出血性疾病以補充所缺乏的凝血因子為主如:補充相應凝血因子的濃縮制劑,輸新鮮血漿、全血或血小板懸液等,但多次輸注可能產生相應的抗體,影響療效,故僅用于嚴重持續的出血及手術前、中、后防治出血。
5.纖維蛋白溶解所致出血的治療
可用:
?、侔被阉?EACA);
?、诎奔妆剿?抗纖溶芳酸);
③氨甲環酸(止血環酸,凝血酸,t-AMCHA);
?、芤蛛拿浮4嗣赣锌估w維蛋白溶解作用,又有抗凝作用,故使用時應分析病兒的具體病情和血液凝固狀態是否適合再作決定。
6.對復合因素引起出血的治療
必須根據病兒的病情及實驗室檢查所見,采取適當的措施。
7.腎上腺皮質激素能減低毛細血管的通透性
抑制脾臟網狀內皮系統的巨噬細胞對附有抗體的血小板的吞噬作用和抗體產生。因此在本病患者應用大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以后,首先出血癥狀減輕或停止,以后才見血小板升高。急性患者出血現象消失后即可減量,于3~4周內停藥。慢性患者常需要足量用藥3周后才見血小板上升。待出血停止,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才漸誠量,停藥。切忌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脾切除無效者,部分病例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也可有效。
8.輸全血或血小板
輸血可改善貧血,適用于急性大量出血的病人,宜用新鮮血,對血紅蛋白較高的病人,可輸血小板或含血小板豐富的血漿。但血小板壽命很短,輸血或血小板只具暫時止血作用。
9.丙種球蛋白靜脈注射(HD IgG)
適用于用激素治療無效、或用后有明顯副作用者、患消化道疾病口服藥不易吸引者;在嚴重出血時需作脾切除者的術前準備用藥,使血小板數短期內提高到安全水平,以提高手術安全性。0.4g/kg,靜脈滴注,連用5天。
10.止血藥物
依據不同病因選用針對性較強的止血藥物如血管異常所致的出血,可用維生素C無、維生素P、安絡血、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等以降低毛細血管脆性和通透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用糖皮質激素;肝臟疾病的出血可用維生素K、凝血酶原復合物濃縮劑;纖溶亢進所致出血可用6-氨基已酸(EACA)、氨甲苯酸( PAMBA),止血環酸等。
二、預后
若原發病因能夠及時解除,則預后良好,如營養性、感染性、過敏性等引起的出血癥。顱內出血和急性嚴重出血易致患兒死亡。